取保候审决定书(刑事案件用)
发布时间:2016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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_________人民法院
取保候审决定书(审批联)
( ) 刑 字第 号
案 由
被告人
姓 名
性 别
出生年月日
年 月 日
文化程度
工作单位
住址
保证形式
交纳保证金数额
保证人姓名住址
与被告人关系
执行机关
取保候审期限
取保候审原因
经办人
年 月 日
领导审批
批准人
年 月 日
本联存卷
______人民法院
取保候审决定书
( ) 刑 字第 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,决定对本院正在审理的……一案的被告人______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。取保候审的期限为______个月。在取保候审期间,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:?
(一)未经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;?
(二)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;?
(三)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;?
(四)不得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。?
如违反上述规定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。?
本决定由______公安局执行。?
本决定应当向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宣布,并由被告人在决定书上签名。??
____年____月____日
(院印)
向被告人宣布的时间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
被告人签名:______